医疗救助对象医疗费用救助年度起付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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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芜湖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08-17 14:57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取消起付标准,返贫致贫人口起付标准为1500元,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起付标准为3000元,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起付标准为20000元。
(牵头单位:市医保局待遇科 咨询电话:3887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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