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的慢性病门诊发票可以报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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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芜湖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12-28 16:14
省内门诊慢性病可直接持卡结算,跨省十类门诊慢特病(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可直接持卡结算。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的参保人员未能直接持卡结算的,在外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可持发票等相关材料前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承办单位:市医保中心,咨询电话:0553-399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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