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外地务工(经商)、长期居住和异地安置人员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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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芜湖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10-28 11:04
(1)参保人员在外地务工(经商)或长期居住提供相关材料,其所发生住院医疗费用,按照参保人办理转诊手续转外住院政策核报。
(2)异地安置人员,在安置地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享受我市同等待遇,如需要转院治疗,参照职工转外就医有关规定执行。
(承办单位:市医保局待遇科,咨询电话:0553-3887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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