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职工申报的生育待遇如何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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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芜湖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10-28 10:10
参保女职工所享受的生育医疗待遇和生育津贴,经审核后将转账至参保职工本人的社保卡金融账户内,生育医疗补助一次发放,生育津贴按月发放;在医疗机构直接刷卡的,生育医疗补助结算时直接报销,生育津贴按月发放至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所享受的生育医疗待遇,经审核后将一次性转账至参保职工本人的社保卡金融账户内。
(承办单位:市医保中心,咨询电话:0553-399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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