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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职工生育医疗补助的标准是多少?

阅读次数: 来源:芜湖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10-28 10:12

1)妊娠4个月(含4个月)以下流产200/人次;(2)妊娠4-7个月(含7个月)流产或引产400/人次;(3)妊娠7个月以上引产1500/人次;(4)产道分娩1500/人次,剖宫产3000/人次;(5)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100/人次;(6)绝育手术1000/人次;(7)复通手术1500/人次。

用人单位的参保女职工治疗生育并发症、合并症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结算。

(承办单位:市医保中心,咨询电话:0553-399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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