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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报销政策是怎样的?

阅读次数: 来源:芜湖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7-07 16:16

    年度起付线1000元。普通慢性病按不同病种实行不同的限额管理,起付线以上,限额以内的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同等条件下住院比例报销。同时患有多种普通慢性病的,以支付限额最高的病种为基础,每增加一个病种,按照该病种支付限额的50%比例增加,累计不超过增加病种中最高病种限额,不再区分是否为关联病种;特殊慢性病取消单个病种年度支付限额限制,扣除年度起付线后,按同等条件下住院比例报销,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限额内管理。其中我市参保人患病后经认定符合全省2022年12月统一新增的7种慢特病和2023年7月统一新增的4种慢特病的,年度报销限额执行省文件限额。


(承办单位:市医保局待遇科,咨询电话:0553-3887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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