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收藏

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报销政策是怎样的?

阅读次数: 来源:芜湖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7-07 16:17

    普通慢性病门诊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按60%的比例进行报销,年度累计报销限额3000元。患多种慢性病的,每增加1个病种,统筹基金支付限额增加300元,年度最高限额4500元;特殊慢性病门诊参照同等条件下住院报销政策执行,一个参保年度内按就诊最高类别医疗机构计算一次起付线。其中我市参保人患病后经认定符合全省2022年12月统一新增的7种慢特病和2023年7月统一新增的4种慢特病的,年度报销限额执行省文件限额。


(承办单位:市医保局待遇科,咨询电话:0553-388796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