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职工医保(单位职工、个体人员、退休人员)退休缴费年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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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芜湖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7-10 17:29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办理养老退休时,职工基本医保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和统筹区内外实际缴费年限)男满 30 年、女满 25 年,或在本统筹区范围内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满 15 年,可申请办理职工医保退休、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待遇。
2000 年 12 月 1 日(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前的法定工龄可作为职工医保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与视同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职工医保中断缴费的,中断前后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承办单位:市医保中心,咨询电话:0553-399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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