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报销是否可以他人代办?城镇职工医药费窗口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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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芜湖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12-28 14:39
可以。参保人员在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参保地待遇政策的,可持卡结算也可回参保地按照参保地政策报销。
报销时需携带:1.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或户口簿或护照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未提供金融功能激活的社会保障卡的需提供本人银行账户);2.医疗费发票原件;3.出院记录原件(门诊就医的需提供门诊处方底方原件或门诊病历原件);4.加盖医院印章的费用清单原件;5.使用限制性药品的需提供相关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6.使用钢板、支架等内置材料的需提供内置材料说明书或条形码;7.意外伤害就医的应提供交警事故认定书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无法提供的应填写个人承诺书;8.异地安置(转外就医)参保门诊慢特病患者在选定的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无法满足其用药需求的情形下,前往就医地“双通道”药店购买国谈药的参保患者,需提供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盖章的外配处方原件、药房盖章的记载有用药方案的病历或出院小结、明细清单、有效购药发票等相关材料;9.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的相关材料。
(承办单位:市医保中心,咨询电话:0553-399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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