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收藏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住院起付标准是多少?

阅读次数: 来源:芜湖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7-10 17:10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每次住院起付线:三级医院900元,二级医院800元,一级医院70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起付线300元。白血病、恶性肿瘤(放化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脑瘫康复、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精神障碍(重性)5类特殊慢性病住院治疗按“多疗程住院”待遇政策执行。参加我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患者,同一年度内在同一家医院按此类疾病规范疗程住院治疗的,只收取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线。

(承办单位:市医保中心,咨询电话:0553-399130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