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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个体人员如何办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续保?

阅读次数: 来源:芜湖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10-28 08:50

单位参保职工在劳动关系解除后,符合个体参保条件的,可在领取失业金期满后3个月内办理医疗保险关系接续手续。在上述期间接续医疗保险关系的个体参保人员,凡在解除劳动关系前已连续缴费满1年及以上的,自医疗保险关系接续参保缴费后的次月5日起,享受医疗保险统筹待遇;连续缴费未满1年的,应在缴费满1年后享受医疗保险统筹待遇。

(承办单位:市医保中心,咨询电话:0553-399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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