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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医保缴费方式?

阅读次数: 来源:芜湖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10-28 08:51

1)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个体人员、退休人员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医疗救助金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月核定。

2)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月向所属地税务部门申报缴纳。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3)个体人员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到税务部门委托代收的银行网点按月缴纳。

4)医疗救助金全部由个人缴纳,单位职工由单位按月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个体人员由本人按月缴纳;退休(职)人员按月从其本人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代扣代缴。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对缴纳医疗救助金的个人给予适当补助。

(承办单位:市医保中心,咨询电话:0553-399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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