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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在定点的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看病拿药可以享受哪些报销?

阅读次数: 来源:芜湖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01-21 11:57

    (1)普通门诊报销。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60%,年度封顶150元。

    (2)“两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经诊断患有高血压或糖尿病但未达到慢性病认定标准的,购买降压药、降糖药按50%的比例报销,不设起付线,年度报销限额350元,同时患两种慢病的报销限额500元。

    (3)大额门诊:起付线2000元,报销比例25%,年度限额1万元。

    (4)意外伤害门诊,全日制学生(不含大学生)、18岁以下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发生无他方责任人意外伤害的门诊,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60%,年度报销1000元。

    (承办单位:市医保中心市居民医保管理科,咨询电话:0553-3996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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