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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政策是什么?

阅读次数: 来源:芜湖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12-28 15:19

个保险年度内,参保人员负担的合规医药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部分,大病保险基金分费用段按比例报销。起付线和报销比例如下:

1)起付线。一个保险年度计1次起付线,大病保险起付线1.5万元。

2)报销比例。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5万元以内段,报销比例60%;5—10万元段,报销比例65%;10—20万元段,报销比例75%;20万元以上段,报销比例80%。

目前特殊治疗药品尚未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的,罕见病患者在省内发生的符合药品法定适应症的门诊或住院合规罕见病药品费用,大病保险基金实行单行支付。统一起付线为2万元,起付线以上部分继续执行大病保险分费用段按比例报销。0—5万元以内段,报销比例60%;5万元—10万元段,报销比例65%;10万元—20万元段,报销比例75%;20万元以上段,报销比例80%,支付金额计入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3)年度支付限额。一个保险年度内,大病保险基金报销封顶线为30万元。

(承办单位:市医保中心市居民医保管理科,咨询电话:0553-3996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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