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普通住院起付线与报销比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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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芜湖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12-28 15:14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90%;
二级和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80%;
三级(市属)医疗机构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75%;
三级(省属)医疗机构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70%。
到市域外(不含省外)住院治疗的,起付线为上述类别医疗机构的1.5倍。
到省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线按当次住院总费用20%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最高不超过1万元)。
多次住院按次扣减起付线,确需分疗程间断多次住院的白血病、恶性肿瘤(放化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脑瘫康复、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精神障碍(重性)类特殊慢性病患者年度内在同一家医院按此类疾病规范疗程住院治疗的年度内只计一次起付线。
(承办单位:市医保中心市居民医保管理科,咨询电话:0553-3996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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