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慢性病待遇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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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芜湖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3-04 20:10
1.参保人员向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提交门诊慢性病申请表并由医保办盖章,同时提供符合相应准入标准的申请材料。医保办受理后,由院内门诊慢性病认定专家组,对受理的门诊慢性病申报材料进行审定。
2.异地安置人员可持相关资料到弋矶山医院、皖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芜湖市中医院、芜湖市传染病医院、芜湖市精神病医院和各县(市)人民医院、各县(市)中医院办理门诊慢性病待遇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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