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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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芜湖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12-28 16:25
1.经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者门诊确诊, 需要长期药物治疗。 门诊确诊需提供近半年内至少两次非同日门诊病历及用药记录(两次需间隔≥28天), 住院确诊需提供当次出院小结及用药记录(即医疗发票及当期合规处方)。
2.经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确诊(或当地最高级别医疗机构疾病门诊诊断证明), 并合并有心(心肌梗死、 充血性心力衰竭)、脑(脑出血、 脑梗死、 腔隙性脑梗死)、 肾(血肌酐>125μmol/L、肾移植术后、 肾透析) 或视网膜病变(出血或渗出或视乳头水肿)并发症其中之一。
符合条件1或条件2, 均可被认定为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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