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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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芜湖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3-05 09:58
根据高血压是否伴有并发症,分为2类:
1.高血压。经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或门诊确诊,持续1年以上门诊降压治疗记录,需提供相应1年内每季度至少1次门诊病历或发票。
2.高血压伴并发症。经二级及以上医院住院确诊(或当地最高级别医疗机构疾病门诊诊断证明),并合并有心(心肌梗死、充血性心力衰竭)、脑(脑出血、脑梗死、腔隙性脑梗死)、肾(血肌酐>125μmol/L、肾移植术后、肾透析)或视网膜病变(出血或渗出或视乳头水肿)并发症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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