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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医疗救助兜底线、惠民生

阅读次数: 来源:芜湖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8-16 10:50

根据国家、省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文件精神,医疗救助对象覆盖范围为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及因病致贫重病患者。2024年以来,市医保局坚持统一范围、统一待遇、统一制度、统一经办,确保医疗救助民生实事稳步推进。

一是居民参保分类资助。特困人员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低保对象给予90%定额资助,返贫致贫人口给予80%定额资助、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给予50%定额资助。2024年度医疗救助资助居民医保参保10.83万人,资助金额3659.1万元。

二是医疗费用精准救助。根据医疗救助对象类别,分类确定医疗费用救助起付线和救助比例。特困人员、低保对象无起付线,返贫致贫人口起付标准为1500元,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起付标准为3000元,救助比例分别为90%、75%、70%、60%。年度救助限额5万元。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起付标准为2万元,救助比例50%,年度救助限额3万元。 2024年截至6月底,对困难人群医疗费用救助24.88万人次,医疗救助资金支出9658.26万元。

三是动态开展追溯救助。年度内动态新增加的救助对象在身份认定前当年内的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可依申请追溯给予相应救助。按照依申请救助操作规程,追溯救助需由参保人员自主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2023年以来,市医保局已连续2年主动开展追溯救助工作,主动追溯救助3853人,兑付救助资金1756.27万元。其中,2024年上半年主动追溯2706人,兑现追溯救助资金986万元。

四是实行双预警机制。建立因病致贫返贫双预警机制。在各县市区医保部门定期向同级乡村振兴、民政部门推送防止返贫监测预警数据的基础上,市医保局与市乡村振兴局也建立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预警数据交换机制。数据统计显示,2024年截至6月底,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达到3万元的普通人群6670人,脱贫人口164人;达到1.5万元的监测对象13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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