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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落实结余留用,扩大集采成果

阅读次数: 来源:芜湖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8-04 11:37

近日,市医保局对全市参加集采的公立医疗机构组织开展了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结余留用专项考核,按要求将875.71万元结余留用资金拨付到医疗机构,进一步激励医疗机构积极参与药品集采积极性,助力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

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首年执行时间为2021年10月25日至2022年10月24日,执行周期内,采购中选品种金额3600万元,依据平均降幅,节约资金4580万元,大大减轻了患者就医负担和医保支付压力,通过结余留用政策,实现医保、医院、患者三方“共赢”。

落实集采药品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是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顺利实施、激励医疗机构优先采购和使用中选产品、推动集采工作扩面增量的重要举措。此前我市已完成国家前四批次集采结余留用拨付工作,拨付金额203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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