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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芜湖百姓缘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部分药店医保违规行为处理的公告

阅读次数: 来源:芜湖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4-03 10:49

芜湖市医保部门根据参保人投诉,2024年3月7日对芜湖百姓缘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二街店进行现场核查,发现存在以下违规问题::1.未有效核验参保人员医保电子凭证,造成参保人个人账户3440元被冒名结算;2.在未提供处方的情况下,销售处方药品,未按规定审方、验方;3.药品结算清单与实际销售不符。4.发现部分品种账账不符,涉及金额6389.55元。同时调取该公司其他门店相关销售数据,11家门店存在账账不符,涉及金额32440.73元。

根据《安徽省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3 年)》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相关条款,对芜湖百姓缘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二街店追回违规金额9829.55元,中止医保服务协议6个月;对存在账账不符的芜湖百姓缘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澛港店、中山北路店、仁和新街店、银湖北路店、花津南路店、新时代商业街店、江岸明珠店、三山店、金鑫花园店、三山保定店、向阳小区店共计11家门店,追回违规金额32440.73元,并处30%违约金9732.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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