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江城中西医结合医院医保定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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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芜湖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5-22 10:49
芜湖市医保部门接国家公安部五局、国家医保局基金监管司下发江城中西医结合医院线索数据,通过现场检查、走访取证、病历评审,问询等方式,发现江城中西医结合医院部分人员住院治疗过程中虚计费用,涉嫌存在骗取医保基金的违法犯罪行为。2024年3月7日,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如下:1.被告人梅永明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五千元;2.被告人李宁波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要求,结合《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4 皖 0203 刑初 29 号)结果,解除江城中西医结合医院医保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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