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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阅读次数: 来源:芜湖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05-12 16:53

关于转发《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市医保局各分局,各县市区卫健委,市属公立医疗机构,市价采中心,市医保中心,市医保基金监管中心:

现将《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皖医保秘〔2022〕4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附件-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pdf

 

 

 

芜湖市医疗保障局           芜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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