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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级解读】《芜湖市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阅读次数: 来源:芜湖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02-18 14:56

2022年2月14日,芜湖市医疗保障局印发了《芜湖市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芜医保〔2022〕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根据国家三年行动计划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省2019-2021年DRG/DIP付费试点改革实际,安徽省医保局2021年12月30日正式印发《安徽省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方案》。芜湖市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通知》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为分: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要求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目标任务,具体工作目标为:

(一)2022年底,实现DIP新的信息系统实际付费,实现付费政策执行与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考核、基金预付等紧密结合。

(二)2023年底,进一步优化DIP付费机制;积极探索DIP付费与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打包付费和城市医联体打包付费有效衔接。

(三)2024年底,全面建立全市统一的以住院费用按病种分值付费为主体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体系。

第二部分工作措施,具体工作措施为:

(一)高站位推动DIP付费稳健运行。一是凝心聚力推动支付方式改革发展,强调医保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对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的领导,确保全面完成各项改革任务;二是建立长效机制保障医疗机构运营,国家信息平台上线初始,DIP付费结算功能尚未实现,建立长效医保基金预备拨,确保定点医疗机构正常运营;三是自我加压积极争取省级示范点建设,在扎实做好DIP付费全覆盖基本上,严格对照国家DIP技术规范,积极争取改革省级示范点。

(二)高质量推进DIP运行机制完善。一是精益求精配套建立DIP辅助目录和权重设置,促进医疗费用的精确预算、精细管理与精准支付;二是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对标对表完成医保标准化落地;三是设定相应的智能监控规则,定期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病历审核,因地制宜有效开展DIP基金监管;四是找准点位落实医疗机构考核激励;五是以区域总额预算为基础,兼容并蓄构建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体系;六是建立与省级统筹、门诊共济制度、基金监管等政策措施的协同推进机制。

(三)高标准打造DIP专业人才队伍。一是注重专业能力提升及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一系统培训,提升医保队伍综合素质和管理能力;二是借智借力引入第三方团队支持,开展各类与支付方式改革相关的政策研究。

第三部分是工作要求,保障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一)提高思想站位。强调各级医保部门统一思想,加强与各部门沟通协调,确保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二)加大落实力度,确保改革见效。将各县市区DIP支付方式改革进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充分发挥经办机构在支付方式改革落地中的重要作用。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环境。加强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形成广泛的社会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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