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芜湖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按病种分值付费DIP病种目录库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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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芜湖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7-10 15:14
各县市区医保分局、直属分局,各县市区财政局、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三山经济开发区财经局,各县市区卫健委、经开区社会事业局、三山经开区医疗卫生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医保支付政策,根据《芜湖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按病种分值付费(DIP)病种分值调整管理办法(试行)》(芜医保〔2023〕98 号)《芜湖市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实施方案》(芜医保〔2024〕31号)等文件精神,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现对我市DIP病种目录库及病种分值、DIP基层病种目录库及病种分值进行调整,同时确定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病种分值。具体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芜湖市医疗保障局 芜湖市财政局
芜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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