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区分局:落实生育支持政策 提升生育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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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芜湖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01-28 11:20
为提高参保群众生育医疗保障水平,强化生育服务支持,繁昌区分局认真落实生育支持政策,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
增强生育保险保障功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在医保待遇享受期内,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和生育补助金待遇。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在参加生育保险期间生育的,本人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的生育医疗费与生育津贴可参照当地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执行。
强化生育保险保障力度。参保职工产前检查费用可由本人个人账户支付,参保居民生育医疗费由原来的1000元增至1600元(顺产)、2400元(剖宫产),进一步减轻了群众生育医疗负担。自2024年8月1日最新生育政策实施以来,繁昌区已有69位居民按照新的定额补助标准进行补助,累计补偿金额12.5万元,累计增加5.6万元。
拓宽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综合考虑基金可承受能力、相关技术规范性等因素,将取卵术等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技术项目按程序纳入基金支付范围,助力化解有生育意愿的家庭不能生、不敢生的困扰。截至目前,繁昌区已有11人享受辅助生殖门诊待遇,基金累计支出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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