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分局:优化政策为门诊慢特病患者减轻就医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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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芜湖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12-17 11:49
为进一步减轻参保患者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率,维护参保群众医疗保障权益,镜湖区分局贯彻落实省、市医保局调整完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部署,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管理服务工作。
一是扩大病种保障范围,满足群众需求。扩大病种保障范围,由74类扩大到83类。扩增戈谢病、阵发性睡眠性血红蛋白尿、非典型溶血性尿毒症、结节性硬化症、发作性睡病、低磷性佝偻病、短肠综合征、大动脉炎、进行性纤维化性间质性肺疾病9种疾病纳入我市基本医保门诊慢特病病种保障范围,进一步满足参保患者需求。
二是优化病种认定标准,方便群众申办。优化简化高血压、糖尿病、慢性肾脏病、肾病综合征、恶性肿瘤等5种疾病的认定标准,提高群众申报成功率;统一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病种编码,由一种慢性病的多个病种编码合并成一个病种编码,切实解决原有高血压伴并发症、糖尿病胰岛素治疗的门诊慢性病患者由于编码不统一造成的结算不成功问题,确保实现跨省联网直接结算。实行恶性肿瘤、重度特应性皮炎、青光眼等5种门诊慢特病待遇“即申即享”。
三是实施慢特病资格互认,便利群众就医。为便于当前的人口流动和务工需要,参保人在省内办理医保关系转移、变更参保统筹区、变更参保险种时,医保信息平台同时提取门诊慢特病数据,或由参保人员主动联系原参保地提供信息,经核实后,即可实现门诊慢特病待遇省内资格互认,参保人可继续享受相应待遇,政策更见细节,接地气,更暖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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