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区分局:“三项规范”推进医疗保障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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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芜湖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5-13 17:36
为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繁昌区分局规范执法队伍设备、责任制度和行为程序,推进医疗保障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严格、公正、文明开展执法。
规范队伍设备。建立执法人员学习培训、教育管理的长效机制,采取集中培训、个人自学、定期测试等方式,加强业务练兵,促进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增强为民服务能力,现区医保分局共有18人取得执法资格证。为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录音笔、便携式电脑及打印机等硬件设备,改建会议室,满足听证要求,更好为行政执法提供服务保障。
规范责任制度。通过建立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权责明晰的执法责任制度,根据实际情况,执法职权的受理、审查、决定、监督等程序的每一个环节均落实到具体执法人员和责任人,并明确具体的工作要求和办事期限,做到执法程序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通过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保证为人民用好权,切实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规范行为程序。将行政执法规范文书编制成册并发给每个执法人员,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步骤、方式、顺序、期限,开展执法活动,依照执法文书的要求和查明的案件事实,规范、准确地填写有关内容,对适用的法律依据,载明法律依据的全称,引用条文具体到每一条、每一款、每一项、每一目,提高执法流程的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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