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分局:保障妇女医保权益 呵护儿童健康成长
南陵县分局立足医保“陵距离”服务品牌,紧盯妇女儿童所盼所需,全力保障妇女儿童充分享受医保待遇,维护妇女儿童医保权益,不断给妇女儿童带来更直接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是架好医保关爱“连心桥”。南陵县分局始终将关心关爱困境妇女儿童家庭当成头等大事,常态化开展关心关爱、帮助帮扶,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困难事和烦心事。当得知脱贫户张俊(女)所需药品胃乐舒颗粒和复方苯巴比妥溴化钠片在芜湖市医院和药店购买不到的情况后,南陵县分局立即与各医院、医药机构联系,为其采购到所需药品,解决购药难问题。同时,每位领导班子成员牵手一户留守儿童,定期前往留守儿童家中走访慰问,为留守儿童送去医保政策、安全知识和关爱服务。
二是筑好妇儿健康“保护墙”。落实妇女儿童用药保障。进一步做好国谈药品“双通道”落地工作,规范“双通道”运行管理,将妇女儿童有用药需求的协议期满的抗癌谈判药及时纳入“双通道”药品目录管理,保障妇女儿童患者利益。落实未成年人意外伤害门诊报销政策。对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含大学生)、18岁以下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非在校居民,发生无他方责任人意外伤害的门诊医药费用,不设起付线,统筹基金报销60%,年度最高限额1000元。2022年结算未成年人意外伤害门诊12人,结算医疗费用1.75万元,结算金额0.65万元。持续深化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制度,所有妇女儿童享受公平普惠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困难妇女儿童如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可享受大病保险倾斜支付。特困人员、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人口中的困难妇女儿童,可享受医疗救助保障政策。
三是织好生育保障“幸福网”。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用人单位在依法为本单位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一并参加生育保险,两项保险统一征收,且职工本人无需缴纳生育保险。参保女职工连续缴纳6个月职工医保费在产假期间可享受生育津贴,较之前需连续缴纳12个月缩短一半。生育保险医疗费定额补助顺产由1500元调整到3000元/人次,剖宫产由3000元调整到4500/人次元,同时将孕期产检费用新增纳入报销,按700元/人次定额执行。2022年度,南陵县参保女职工报销产检52人次,报销3.61万元,报销生育医疗费590人次,报销118.78万元,发放生育津贴320人次,发放619.4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分娩执行定额报销政策,按照1000元/人/次标准执行,2022年度南陵县报销城乡居民分娩1269人次,报销126.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