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分局:三项措施保障医疗救助对象民生工程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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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芜湖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10-26 08:24
进一步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健全部门协同机制,南陵县分局三项措施保障医疗救助对象待遇有效落实。2022年1-9月份,经办机构一站式结算医疗救助2673人次,支付医疗救助资金318.26万元。
一是优化资源整合,明确分工职责。机构改革后,南陵县分局明确综合业务股负责医疗救助工作的部门协调和信息推送与维护,原医保所承担的医疗救助受理、审核、支付等工作全部划入新成立的芜湖市医保中心南陵县分中心承办。医保分中心各镇医保服务所负责受理本乡镇的医疗救助补偿申请等,待遇结算股负责医疗救助审核工作,基金支付管理股负责救助资金支付、统计分析和预决算工作。
二是健立协同机制,定期推送信息。对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支付后个人年度医疗费用负担超过1.5万的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个人年度医疗费用负担超过3万元的稳定脱贫人口、普通参保人员等,设定双预警监测机制。对达到监测标准的人员信息,医保局每月及时提供给民政、乡村振兴部门。
三是落实救助待遇,确保应享尽享。根据医疗救助年初预算和支出情况,定期申报用款计划,保证救助资金及时到位。做好经办机构窗口日常报销受理、审核和结算工作,及时支付零星报销医疗救助资金。因切换省医保系统定点医疗机构垫付款项暂不能正常结算,定期测算直报机构医疗救助等各项垫付款并按时预拨,2022年1-9月,共预付医疗机构直报结算49家,预付医疗救助垫付款1110.7万元,保障疫情期间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转,确保医疗救助对象待遇应享尽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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