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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定点医药机构2025年度考核情况的通报

阅读次数: 来源:芜湖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6-03-16 16:02

按照《关于印发<芜湖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2025年度考核办法>的通知》(芜医保〔202524号)要求,市医保中心负责市本级定点医药机构考核,县市区医保分局牵头负责本辖区定点医药机构考核。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2025年度考核已完成。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全市2081家定点医药机构参加考核,其中市本级890家,无为市497家,南陵县306家,湾沚区211家,繁昌区177考核结果详见附件。 


附件:1.定点医疗机构2025年度考核情况表.xls

2.定点零售药店2025年度考核情况表.xls

 

 

20263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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