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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医保局遴选法律顾问的公告

阅读次数: 来源:芜湖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05-23 09:03

为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现对“芜湖市医保局2025-2027年度机关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遴选,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预算

1.项目内容:芜湖市医保局机关2025-2027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2.项目预算:20000元/年,本次招标合作期为叁年,合同一年一签,全部来源于市级财政预算资金。

3.采购方式:本项目采取在市医保局网站予以公告,采取邀标方式,由局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确认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候选人为中标人。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2.经安徽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非个人律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处罚及行业协会纪律处分。

3.具备较强的综合服务能力,服务医保局团队需提供《律师执业资格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采购内容

(一)常规法律服务:

1.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信息,就职能部门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重大决策、行政执法行为提出法律意见,或者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

2.对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

3.参与处理涉及的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纠纷;

4.接受委托代理参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维护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维护本单位的合法权益;

5.接受委托,代理申请强制执行;

6.对行政人员进行法律方面的业务培训,协助进行法治宣传,开展法治讲座;

7.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常规法律服务。

(二)专项法律服务

1.就采购、招投标等法律事务出具法律意见,或接受委托,参与采购、招投标活动,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2.为招商引资活动出具法律意见书,或接受委托,为招商引资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3.接受委托,就单位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有影响的重大事件,以非单位人员的身份进行调查、协调,并提出依法处理的法律咨询意见;

4.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专项法律服务。

(三)特别约定

1.对于常规法律服务、专项法律服务不再另行收费。对承接市医保局涉诉和行政复议案件,参照《安徽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原则上按每阶段(一审、二审、上诉)不超过5000元收费。如在服务期内常规服务不及时不响应,或出现行政复议、诉讼案件败诉等情况,下一年度将不再续签。

2.承诺服务期间给局属2家事业单位:芜湖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芜湖市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服务中心,提供本公告中的常见法律服务和专项法律服务。

四、综合评价标准(总分100分)

1、律所执业人数,满分20分。

A、律所执业律师10人以下5分;

B、律所执业律师10-2010分;

C、律所执业律师20人以上20分;

2、提供服务的团队律师成员不少于3人,每增加1人得5分,满分10分。

3、团队律师成员入选过区级人民政府及以上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库,满分20分。

A、团队律师成员入选过区级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得5分;

B、团队律师成员入选过市级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得10分;

C、团队律师成员入选过省级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得15分;

4、团队律师成员近一年代理过行政诉讼案件且胜诉的不少于三件(包含三件)

每多办理一件得分5分,以此类推,满分20分。

5、团队律师成员近三年获得过市级、省级以上荣誉

每获得一项得分:市级5分、省级10分,国家级15分,满分20分。

6、投标律所根据服务内容制定服务方案,服务内容是否完整,思路是否明确清晰,方案是否合理并符合业务特性,满分10分。

A、服务方案完整、详细、细节考虑周全、符合项目需求的,得10分;

B、服务方案欠完整、欠详细、细节考虑欠周全的,得5分;

C、服务方案不完整、不详细、细节考虑不周全的,得2分。

最后得分为六项得分之和。

五、报价及材料。

请有合作意愿的供应商,于2025530日之前将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按照综合评价标准所需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密封,邮寄或送至芜湖市医疗保障局。材料要求真实完整,如有虚假取消参评资格。(联系人:孙洋,联系电话:0553-3889367,地址:芜湖市皖江财富广场C199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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