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参保群众的一封信
广大参保群众:
年末将至、新年将启。在即将逝去的2024年,芜湖市医保部门在全市参保群众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我们主动开展医疗救助追溯救助、持续扩大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提高居民医保生育定额补助标准、建立灵活就业人员生育保障机制、开通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共济,不断提高参保群众医保获得感和满意度。
根据国家、省统一工作要求,2025年1月1日起,我省部分医保待遇政策将发生重大调整:一是统一三重保障制度支付范围。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对目录外自费药品、耗材和诊疗项目不再报销,支付范围与基本医保保持一致;二是恢复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封顶线。全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封顶线统一设置为30万元。
在此,我们温馨提示广大参保群众,为有效防范不可预见的大额自费医疗费用支出风险,可选择为自己及家人购买商业健康补充保险,如全省统一的商业健康补充保险“安徽惠民保”,该产品不限既往症,目录内、目录外费用均可予以保障。参保群众可关注“安徽惠民保”微信公众号了解产品详情,结合实际、理性购买。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但基金安全是底线、保障基本是原则。2025年起,医保部门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同时,也将联动提高相关医保待遇,增强医保报销可及性:一是取消城乡居民普通门诊起付线,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二是提高基层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5个百分点;三是降低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起付线;四是建立罕见病自费药品大病保险单行保障机制。医保部门将有效用好医保政策,保障参保群众待遇“应享尽享”。同时积极会同相关部门,落实联动帮扶,防范因病致贫返贫。
最后,希望广大参保群众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我市医保工作。遇到问题,医保部门也绝不推诿、绝不退缩,将立足医保民生职能全力为参保群众生命健康保驾护航!您有任何疑问,也可拨打参保地医保咨询电话。
市医保中心:0553-3991885
无 为 市:0553-6617116
南 陵 县:0553-6823360
繁 昌 区:0553-7852313
湾 沚 区:0553-8819252
镜 湖 区:0553-3877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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鸠 江 区:0553-5968329
三 山 区:0553-3916359
经 开 区:0553-5845260
芜湖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