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医疗保障局湾沚区分局智慧医保便民服务升级项目询价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芜湖市医疗保障局湾沚区分局智慧医保便民服务升级项目
(二)项目地点: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公共卫生大楼8楼
(三)项目单位:芜湖市医疗保障局湾沚区分局
(四)项目内容: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五)采购方式:本项目公开询价,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由分局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确认综合排名第一的候选人为中标人。
(六)项目预算:26万元
二、供应商机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组织专业人员组建专门的服务队伍,服务团队成员为中标人正式员工,成员人数不少于3人,投标文件中明确建设团队成员名单,提供承诺函、成员近半年内社保证明、人员相关履历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2.信誉要求
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供应商需按照本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③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⑤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说明
1.供应商人须根据采购内容和要求,报出投标总价。
2.投标报价为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全部费用价格,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管理费、办公费、设备使用费、交通费、通讯费、培训费、税金、利润、劳动保险费、合同工期内的风险费用等为完成本次招投标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成交人自行解决员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纳税等保险及劳保、工资、福利、食宿、员工上下班交通及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售后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等。
3.供应商应一次报出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投标方式
请有合作意愿的供应商,于2024年10月25日17点之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现场送达或寄送至芜湖市医疗保障局湾沚区分局。(备注:逾期送达或未按照公告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拒绝接收。联系人:吴红,联系电话:0553-8730366,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公共卫生大楼8楼。)
五、项目服务承诺
(一)服务响应
投标人需具备及时响应能力,合同签订后根据招标人安排的日期时间协助完成智慧医保便民服务升级的相关工作。
(二)保密责任
投标人必须承诺对从招标活动中获得的招标人相关资料承担保密责任。
六、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承诺函;
3.投标人资格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带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服务人员信息;
5.如投标人不是法定代表,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服务方案。
附件:1.芜湖市医保局湾沚区分局智慧医保便民服务升级项目采购需求.doc
2.响应文件.doc
芜湖市医疗保障局湾沚区分局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