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医保局关于采购第三方服务对2021年度三项民生工程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公示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标的 |
报价不超过人民币8万 |
2 |
付款方式 |
待绩效评价全面完成并按期提交所有绩效评价报告,经芜湖市医保局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 |
3 |
服务地点 |
芜湖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
4 |
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5月15日 |
二、项目背景
为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项民生工程(以下简称“三项民生工程”)绩效管理,提高项目效益,根据省局、市民生办关于改善民生的决策部署和市民生办《关于开展2021年度民生工程绩效评价的通知》工作具体要求,我局拟按规定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健全并完善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工作,积极发挥第三方力量在绩效评价中的作用。
三、项目目标
积极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工作,聚焦绩效目标,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实施绩效评价,完成省和市确定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提高医保保障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着力提升实施三项民生工程的社会效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医疗保障获得感。
四、范围和方式
(1)通过局网站公示邀标,成立采购小组,根据采购评价标准进行打分评价,选取分高者作为供应商。经市医保局委托,开展2021年度三项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成交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应标文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采购人核实。
(2)成交供应商应组织专业人员组建专门的评价工作小组,人员配备符合采购评价标准。
(3)成交供应商要建立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原则上每完成一项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或一个县市区所有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后,需将绩效评价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及时报市医保局。三项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报告全部完成,应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提交市医保局进行预验收。
(4)市医保局将根据成交供应商完成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报告的结果和完成质量情况,对成交供应商的工作情况进行考评。
五、项目需求
(一)总体要求
本次项目需求以服务形式提供,主要是为芜湖市医疗保障局开展2021年度三项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提供相对固定的人员服务和技术支持。派出专业工作人员完成三项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工作。
(二)工作内容
对各县市区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项民生工程绩效评价。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绩效评价。
1、项目投入情况。从项目立项、资金落实等方面进行评价,全面掌握绩效目标的合理性、绩效目标的明确性,以及个人缴费、财政补助资金到位率、工作经费保障等方面的情况。
2、项目过程情况。具体内容包括管理制度、政策宣传、业务台账、报表报送、数据分析、监督检查、信息系统、档案管理、资料报送情况、财务制度、基金使用、基金管理等情况。
3、项目产出情况。具体内容包括参保率、就医结算、报销比例、救助比例和治理达标率等情况。
4、项目效果情况。具体内容包括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等情况。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指标表可详见附表
(三)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及省、市相关管理办法
3、《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及省、市相关管理办法
6、《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
7、《安徽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民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8、《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
9、《芜湖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民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10、《2021年芜湖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11、《2021年芜湖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
12、《2021年芜湖市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工程实施办法之城乡医疗救助》
(四)项目评分有关要求
1、按照综合评价法总分100分。
①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人数(10分)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人员需要10人以上,其中执业注册会计师不少于5人,基准分5分, 5人以上每增加1名执业注册会计师得1分,满分10分。
②提供服务的团队成员人数(10分)
提供服务的团队成员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执业注册会计师不少于2人,每增加1名执业注册会计师得2分,满分10分。
③过往业绩(10分)
近三年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过:A、从事过县区级政府部门审计每件得2分;B、从事过市级政府部门审计每件得3分;C、从事过省级政府部门审计每件得5分。满分为10分
④工作方案的制定(25分)
依据本次服务需求提出的工作方案与项目是否结合的紧密、是否切合实际、是否周密可行、时间安排、现场审计考虑因素是否合理等。一般10-15分,良好16-20分,优秀21-25分。满分25分
⑤内部管理制度(5分)
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审计作业流程规范、建立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完善得5分;较完善、较规范得 2分;不够完善,不够规范得1分;未提供的得0分
⑥质量服务和保密措施(10分)
质量服务承诺(包括技术保证承诺、工作质量承诺、完成时间承诺)以及违反承诺的处罚措施、保密措施。措施叙述清楚的得10分,缺一项扣2分,满分10分。
⑦项目报价(30分)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通过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初审及详细评审,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算术修正后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经过评审小组评定废标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投标单位最终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与基准价相等的得30分,每偏离±1%扣0.5分,报价超过8万元为废标报价。
各投标人应按拟开具的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报价,否则视为无效。
2、加分项(20分)
近三年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过政府民生领域项目资金审计或民生领域绩效评价项目,每办理一件加5分,满分20分。
六、报价及材料。请有合作意愿的供应商,于2022年4月11日之前将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对照综合评价标准所需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密封,邮寄或送至芜湖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人:鲁鹏,联系电话:0553-3889367,地址:芜湖市皖江财富广场C1座912室。)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