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推进药品追溯码应用暨加强两定机构监管恳谈会召开
12月18日,全省推进药品追溯码应用暨加强两定机构监管恳谈会在阜阳市召开。省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翔东,国家医保局基金监管司基金监管二处处长杨玲出席会议,省医保局基金监管处处长李成华主持会议。全省16个市医保局分管负责同志、基金监管部门负责同志,阜阳市100余家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国家医保局基金监管司有关同志通报了近期药品追溯码重复结算核查情况、展示部分疑点数据并解读相关法律法规。
杨玲指出,药品追溯码是药品的“电子身份证”,是防止医保药品“串换”“回流”的有效举措。各定点医药机构要与医保部门相向而行,履行好守护医保基金安全这一共同责任,加快推进药品追溯码在医保领域的采集应用。她强调,定点医药机构要强化自警自律,开展自查自纠,主动配合医保部门开展核查和监管,加强学习贯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建立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把合规经营作为医院、药店健康发展的生命线。医保部门将依托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建设药品追溯码信息采集和查询功能,确保服务安全便捷、管理精准高效。
徐翔东介绍了安徽省药品追溯码信息采集开展情况。他指出,安徽省药品追溯码信息采集工作在组织领导、推进机制等方面做了很多努力,目前定点医药机构接入率和药品追溯码信息采集等综合水平暂处于全国中上游,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离国家医保局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徐翔东强调,市县医保部门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落实好国家局医保局工作要求,开展好药品追溯码恳谈活动,达到教育、提醒、警示的作用,做好药品追溯码信息采集与监管应用后半篇文章。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倒排时间表,算好时间账,坚决完成国家医保局任务要求。要完善医保协议管理,加快建立定点医药机构药品追溯码信息采集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机制。要加强系统建设,为药品追溯码信息采集应用提供强力技术支撑。要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药品追溯码信息采集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