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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医保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文字版)

发布时间:2020-01-15 16:04 信息来源: 芜湖市医疗保障局 阅读次数: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公布2019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统计数据期限自2019年517日起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芜湖市医保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C1座9楼,电话:0553-3880565,邮编:241000)。

 

一、总体情况

芜湖市医保局于2019年3月份成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大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有效提升政府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局已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617条,规范性文件16条,重点领域信息318条、招标采购信息17条、规划信息15条、财政专项资金14条;全年发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9件,公开信息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19年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坚持依法规范办理,受理依申请公开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等制度,二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完善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统筹推进医疗保障、精准扶贫、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疗设备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管,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各类信息准确及时。

(四)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充分发挥市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设立政策解读、政民互动、通知公告、工作动态、政务公开等栏目;进一步加强专题专栏建设。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按照市政务公开办要求,举办新闻发布会和市民心声在线访谈,并及时发布新闻发布会相关信息。

(五)监督保障。2019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并结合自身实际,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使我局政务公开内容合法、程序规范、监督有力、实施有效、便于群众参与,确保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明确职责、公开内容、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二是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机制。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的具体要求。统一使用政府信息公开标准文书格式,按照规范的处理流程开展工作,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答复。三是建立并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前审查制度,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正确处理好保密与公开的关系,准确把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程序、时限等,保证公开全面真实、及时有效、快捷便民。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情况我局多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题培训会,全面宣传贯彻落实新条例有关规定精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6

16

1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1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517日至2019年12月31日,市医保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申请办结数2件,全部按照申请人要求的方式予以答复。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517日至2019年12月31日,市医保行政复议案件1件,结果维持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今年开局第一年,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有待提升,主要表现为: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提升;是政策解读与规划计划方面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增强。

2020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继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财政预决算、规划计划等事项信息的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强化政策解读力度。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将政策解读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完善政策解读机制,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及时发布解读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扩大政务公开覆盖面和影响力。三是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依托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提升网站信息发布、在线服务和互动交流水平。积极运用政务微信等新媒体,不断丰富公开形式,全面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采取定期通报、现场督导、会议培训等方式,实时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