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资金(2025年)

发布时间:2025-05-20 12:48信息来源: 芜湖市医疗保障局阅读次数: 字体:【  
芜湖市2025年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序号 主管部门 补贴项目 政策依据 补贴对象 补贴标准 申领流程 发放方式 发放时间 咨询方式 备注
国家标准 省级标准 市级标准 县区标准
1 芜湖市医保局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资金 1、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4〕19号)
2、《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保险机构经办(承办)医保业务工作的通知》(皖医保中心〔2023〕90号)
3、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皖医保发〔2024〕4号)
4、关于调整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芜医保〔2025〕3号)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 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4〕19号)文件要求,“统筹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资金安排和使用,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大病医疗费用情况、基金支撑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大病保险筹资水平。探索建立可持续的大病保险筹资动态调整机制。” 1、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保险机构经办(承办)医保业务工作的通知》(皖医保中心〔2023〕90号)文件精神,大病保险基金原则上“一年一测算,一年一标准”。各地要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原则科学测算年度人均大病保险基金额度。
2、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皖医保发〔2024〕4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医保基金支撑能力、大病保险赔付情况等因素,统筹安排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和大病保险资金使用,合理确定大病保险筹资标准。根据大病保险制度与基金运行情况,探索建立可持续的大病保险筹资动态调整机制。”
2024年市文件:2024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提高至130元 - 一站式结算 居民医保待遇根据,医疗实际发生费用,系统直接结算 按实际结算时间 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科:0553-3991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