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2025年)
芜湖市2025年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 |||||||||||||
序号 | 主管部门 | 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申领流程 | 发放方式 | 发放时间 | 咨询方式 | 备注 | |||
国家标准 | 省级标准 | 市级标准 | 县区标准 | ||||||||||
1 | 芜湖市医保局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金 | 1、《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4〕19号) 2、《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 安徽省税务局 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皖医保发〔2024〕4号) 3、关于转发《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芜医保〔2024〕48号) |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基金 | 2024年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对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补助力度,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70元。中央财政对我省比照西部开发政策县按照人均财政补助标准80%的比例给予补助,对其他县区按照人均财政补助标准60%的比例给予补助。在校大学生参加医保的,中央财政对省属高校大学上按照人均财政补助标准60%的比例给予补助,对市属高校大学上按照人均财政补助标准60%的比例给予补助。 | 省级财政对我省比照西部开发政策县按照人均财政补助标准20%的比例给予补助,对其他县区按照人均财政补助标准30%的比例给予补助。在校大学生参加医保的,中央财政对省属高校大学上按照人均财政补助标准40%的比例给予补助,对市属高校大学上按照人均财政补助标准20%的比例给予补助。 | 2024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670元 | 县区级财政对除比照西部开发政策县的其他县区按照人均财政补助标准10%的比例给予补助,对市属高校大学上按照人均财政补助标准20%的比例给予补助。 | 一站式结算 | 居民医保待遇根据,医疗实际发生费用,系统直接结算 | 按实际结算时间 | 规划财务和法规科:0553-38893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