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分局:慢病互认,便民举措“利”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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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芜湖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11-12 16:43
居民方女士2023年度居民医保在合肥购买,同年在合肥申请了糖尿病、高血压并发症、脑卒中等慢性病,后随子女到芜湖生活,参加了芜湖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
以往,参保人从合肥市转至芜湖市参保时,既往已有的慢特病待遇无法再使用,需要重新提交病案资料进行认定申请,认定通过后,才能享受待遇,既耗费时间和精力,又存在待遇空档期。2023年12月31日起,安徽省省内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互认,参保人无需重复准备病案资料,只需患者本人或者代办人携带参保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和在原参保地申请的慢性病卡或是相关证明,前往现在所参保的市或区提出申请即可,进一步保障了参保人在省内各地市间转移参保时,可以更加方便快捷地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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