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走好“五步” 推进集采药品落地惠民
为进一步推进集采药品落地惠民、降低群众用药负担,确保集采政策落到实处,市医保局严格走好“五步”,构建全链条管理体系,有效推进药品集采工作“最后一公里”。
精准报量,科学匹配临床需求。组织公立医疗机构根据历史采购数据结合历史使用情况、临床用药需求合理填报采购量,避免虚报或漏报。积极鼓励区内民营医院、社会药店参与报量。2024年组织完成药品报量分量17批次,动员芜湖广济医院参与多批次国家、省及省际联盟药品集采。
高效协同,畅通采购配送渠道。严格按照集采时间节点执行,督促医疗机构及时做好本院药品采购目录调整、配送公司确认等维护配套,依托省级采购平台,实现医疗机构、药企、配送企业“一站式”对接,解决集采落地“最后一公里”问题。2024年全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网采率为99.84%。
严格监测,保障集采完成进度。一是开展常态化督导:每月下发全市集采工作提示单,实施采购序时进度管理,对未能完成采购进度的医疗机构,进行督促、通报。二是对执行不力的机构约谈通报,对序时进度严重滞后或临期仍未完成约定采购量的医疗机构适时开展工作对接、下发点对点工作提示单,确保按时完成。2024年全年已下发药品月度工作提示单12次,对全市40余家医疗机构实地开展业务指导。
宣传推广,提升群众获得感。开展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基层、进药店活动,通过媒体、社区宣传等渠道解读集采药品价格优势,消除“低价劣质”误解,提升群众获得感,2024年全年走访市属公立医院、市广济医院、老百姓大药房、国胜大药房及部分基层卫生院共计40余次。
完善考核,落实各项配套措施。要求医疗机构优先使用集采中选药品,落实好集采资金预付、结余留用等相关配套政策,完善考核办法,以医疗机构报量为计算基数,充分发挥结余留用资金正向激励作用。2024年完成8批次药品集采资金预付,共计3448.85万元;10批次结余留用资金,共计2605.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