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芜湖市在全省率先实施门诊慢特病分值付费改革
2024年10月起,芜湖市在充分吸收住院医疗费用按病种分值付费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参考厦门、浙江金华等地市先进做法,在全省率先实施门诊慢特病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分值付费改革,通过总额控制、分类付费、循序推进等综合举措,提高医保基金门诊慢特病支付效率。
一、“稳”字当头,“总额控制”维护基金平稳运行
结合医疗机构医疗水平及功能定位,我市将医疗机构划分为两类: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未定级定点医疗机构为一类医疗机构;二级(不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为二类医疗机构。按照“总额控制、保障基本、合理增长、分类实施”的基本原则,以保障参保人基本医疗需求为前提,在近三年门诊慢特病医保基金支出总额基础上,结合医保基金收支、门诊慢特病人群变动、医保政策调整、医疗卫生发展刚性需求等因素,对两类医疗机构分别确定预算总额。在确定预算总额时,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发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引导推动分级诊疗作用,引导常见病、多发病基层就诊。
二、“新”字为要,分类付费体现价值医疗导向
一类医疗机构门诊慢特病治疗,重点以病情监测、用药指导为主,医师服务投入较多,因此采取医师服务能力分值付费法。在计算付费标准时,引入医师专业技术职称系数,级别越高的医师付费标准越高,一方面充分体现医师服务价值,另一方面引导医疗资源下沉,助力基层诊疗能力水平提升;二类医疗机构医疗水平相对较高,各项成本开支也较大,为引导医疗机构合理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采取项目分值付费法,对检查化验费用、非集采药品及耗材费用、集采药品及耗材费用、其它费用由低到高设置项目修正系数,推动定点医疗机构减少不必要的检查化验,加强集采药品耗材的临床使用,提高医技服务价值支付力度。
三、“实”字托底,多策并施推动改革稳步落实
一是因病制宜,实施门诊慢特病多元支付。对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组织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门诊慢特病签约患者,仍然执行年度人均医保定额包干,保障签约参保患者可继续享受签约医院费用减免政策。二是合理过渡,提高医疗机构适应能力。门诊慢特病分值付费自2024年10月月结算正式实施,为医疗机构提供三个月充足的适应期。同时为2025年合理确定门诊慢特病分值付费总额预算、全面实行分值付费月结算奠定了坚实的数据基础。四是清算兜底,解除医疗机构后顾之忧。对2024年四季度门诊慢特病分值付费与项目付费之间的差额,仍然按照现行年度调节金管理办法,在年终清算中优先补足,激发定点医疗机构参与改革、适应改革、支持改革的积极性。四是严格监管,杜绝欺诈骗保行为发生。对医保医师通过欺诈、伪造等非法手段骗取医师服务能力分值的,每发生一例,暂停医保医师登记备案状态3个月,暂停期间,医师将无法开展医保费用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