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管中心:推动医保基金项目化监管、综合化整治、精细化管理
市监管中心探索创新监管检查模式,切实加大医保基金监管力度,坚决守住医保基金安全底线。
一、聚焦重点领域,创新项目化监管。
(一)提前谋划,科学制定方案。将全年重点监管检查工作按项目化方式谋划部署,聚焦重症医学、临床检验、串换项目及精神专科、口腔专科等12个基金使用突出问题、关键领域,确定重点监管项目12项。同时,发挥机构垂直管理优势,整合调配全市基金监管人员力量,实行“基金监管项目化、项目管理清单化、清单实施责任化、责任落实专班化”。
(二)统筹安排,压实工作责任。对12个重点监管项目进行统筹安排,印发具体实施方案,细化牵头部门责任,明确每个项目的检查目标、检查对象、检查重点、组织领导、具体要求等,提升监管检查精准性、有效性,避免重复检查、多次检查,确保每个项目执行科学合理。
(三)积极推进,大力推进整改。项目实施前,对重点监管项目进行充分解读和详细部署,根据大数据分析结果,拟定数据筛查规则。项目实施过程中,坚持重点核对、上下穿透,聚焦检查对象的突出问题,依法规范检查,加强协调配合。项目实施后,及时进行总结分析,做好检查发现问题的规范处置,督促医药机构举一反三整改。截至目前,已开展监管项目11个,检查定点医药机构91家次。
二、完善检查机制,加强综合化整治。
(一)“新发现”与“回头看”相结合。精心组织开展飞行检查、交叉互查、举报核查、数据筛查,及时发现、有效查处各类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并对上年度各类监管检查、专项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开展“回头看”, 切实抓好检查发现问题的规范处置和整改。
(二)“数据筛”与“现场查”相结合。创新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大数据在查找疑点、精准定位、综合分析等方面的优势,先期进行数据分析,确定疑点问题,抽取疑点病历。适时组织开展现场核查,进一步确定延伸核查规则,同时注重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切实做到全面、快速、精准。
(三)“抓整改”与“管根本”相结合。突出监管重点,规范流程管理,强调结果运用,建立长效监管检查机制。加强与检查对象的沟通交流,对发现的问题耐心释法说理,确保检查对象弄懂弄透,强化自律意识,全面自查整改,主动规范诊疗收费行为。
三、压实主体责任,推动精细化管理。
(一)梳理研判,把准监管靶向。以“精细化”监管为目标,开展“靶向性”监管,梳理各项监管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典型共性问题和风险隐患,结合各定点医药机构实际存在的违规情形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共性、个性两方面结合,制作问题清单,实现“一机构一专项一清单”。
(二)开列清单,注重精准发力。针对所有存在问题的定点医药机构开展“清单式”约谈,通报问题,提出要求。约谈采取“一对一、面对面”方式进行,做到一对一约谈提醒,面对面交责明责。2024年,已开展“清单式”约谈91家次。
(三)跟踪问效,狠抓整改落实。严格要求被约谈对象正视问题,深挖根源,认真及时整改到位。同时,加强跟踪问效,确保问题整改不走过场、不留死角,推动精细化管理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