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四步走”推动门慢管理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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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芜湖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11-13 17:00
2024年以来我市出台一系列优化门诊慢特病管理政策,通过病种扩面、准入管控、监管加压、支付创新“四步走”,实现门慢管理提质增效。
一是门慢病种持续扩面。在全省统一的74种门诊慢特病病种的基础上,2024年10月1日起,进一步新增9个门诊慢特病。根据病种性质、治疗费用等,结合基金收支情况及临床专家意见,确定其中发作性睡病、非典型溶血症尿毒症等5个病种为普通慢性病、戈谢病、大动脉炎等4个病种为特殊慢性病。截至2024年9月底,全市职工和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医疗总费用14.11亿元,基金支付9.57亿元,门慢待遇享受270.18万人次。
二是准入认定规范统一。进一步完善门诊慢特病准入认定和日常管理,明确统一病种和准入标准、规范线上线下认定管理、及时执行门慢待遇、加强政策宣传及日常监测管理等相关工作要求。不同渠道开展的门慢准入认定如出现认定意见不统一,必要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确保门慢待遇及时公正落地运行。
三是基金监管常抓不懈。在门慢待遇不断提升的同时,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行动。采用现场+大数据监管模式,开展定点医疗机构慢特病准入稽核,严把慢特病准入关,将慢特病监管纳入全年监管项目中,开展现场检查,优化智能监控知识库、规则库,提升监管能力,开展反欺诈大数据监管,制定慢特病筛查模型,丰富监管手段。
四是支付改革同步推进。印发《芜湖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慢特病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分值付费管理办法(试行)》,在全省率先实施门诊慢特病分值付费改革。针对不同层级定点医疗机构分别采取医师服务能力分值付费法和项目分值付费法。在计算具体分值的过程中,引入相关系数,包括医师专业技术职称系数,定点医疗机构等级系数,费用项目修正系数,引导医疗机构主动控费、合理施治。于结算2024年10月医保费用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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