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召开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专题工作座谈会
11月7日上午,芜湖市医疗保障局召开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专题工作座谈会。市医保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市医保中心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局业务科室负责人参会。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并进行座谈讨论。
2020年,我局通过全市统一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商业保险机构承办我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镇职工医疗救助医保业务,合同期为2021至2023年度。会上,三家商保公司分别汇报了2021-2023年度承办工作开展情况、基金运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市医保局就商保公司关注的协议考核、履约金兑付、审计进程、政策性亏损回补、违规收费分割等问题进行了一一回应。会议就尽快推进2021-2023年度商保承办项目审计,完成年度清算工作形成了初步统一意见。
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韩永强就本轮商保承办工作全面清算及新一轮商保承办工作有序推进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立足“承办”职能,落实主体责任。商保公司要严格区分商保“承办”和商保“经办”的区别,聚焦高额费用支出,开展对大病保险基金的全覆盖审核,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运行。二是提高思想站位,助力征缴扩面。商保公司要增强“开源节流”意识,在做好基金监管的同时,充分发挥自身管理灵活、网点众多的优势,助力推动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扩面工作,从源头上增加大病保险基金收入。三是加快工作进度,推进项目清算。医保部门要加快履约金兑付、项目审计等工作进度,遵从政策要求、立足合同约定,尽快完成商保承办项目清算工作。四是综合分析形势,做好政策研判。医保部门要密切关注医保基金运行情况,综合研判政策调整对基金收支的影响,加强对商保承保工作的指导,确保新一轮商保承办项目稳健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