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中心:“四个坚持”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稽查稽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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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芜湖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5-27 08:26
近日,市医保中心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年度全覆盖稽查稽核,采用明确检查重点、明确检查内容、明确工作责任,做到稽查稽核与政策宣传相结合,通过以检查为抓手,以检促改,以改促建,持续规范我市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行为。
一是组建检查小组,明确工作责任。按照年度稽查稽核工作计划,抽调相关科室骨干力量,组成三个稽查小组,确定各小组检查对象,明确各小组工作任务和责任范围,做到各负其责,各尽其责。
二是坚持依法依规,明确稽查重点。以检查定点医药机构履行医保服务协议这一法律文本为重点,督促定点医药机构认真履行协议约定,严格执行医保政策规定。在检查中,指导定点医药机构工作人员,按照医保政策规定及协议约定服务参保群众,对不规范的服务行为给予及时纠正,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管理,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保障广大参保人员合法权益。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明确稽查内容。根据工作实际,明确稽查稽核内容,强化稽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重点稽查开展住院业务的定点医疗机构是否有挂床住院情况,对提供门诊慢特病服务的定点药店、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诊所等重点稽查外配处方管理和药品进销存台账票据等,对违规行为发生的费用,基金一律拒付,并要求及时整改。
四是坚持加强宣传,抓好综合治理。针对稽查时发现的问题,现场进行医保政策宣传解读,督促定点医药机构工作人员全面学习医保相关法规政策及办事流程,增强定点医药机构责任意识,切实做到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共同维护医保运行秩序,保障医保基金得到科学、合理、高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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