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收藏

市医保局:“两病”保障进基层 改革红利惠民生

阅读次数: 来源:芜湖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4-01-22 09:22

芜湖市医保局不断完善政策体系,持续优化服务管理,全面落实“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2019年11月执行“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以来已惠及155万人次,统筹基金支付4791.42万元。

一是线上线下齐发力,政策宣传入人心。线上通过政府网、微信群、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不定期宣传推送“两病”政策。线下有效运用医保窗口解说、乡村振兴培训、下乡走访调研等方式不断加大“两病”政策宣传力度,将政策带到群众身边。同时充分发动镇村医保专干、乡村振兴网格员一线宣传作用,乡村振兴网格员定期摸排群众患病情况,及时提醒符合条件的群众申请“两病”待遇,有序推进“两病”政策落实落细,进一步筑牢服务群众健康保障网。

二是服务重心向下沉,诊疗品质有保证。通过走访调研,采取“择优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放开”的方式,将“两病”定点下放到村级医疗机构,服务重心下沉前移,群众足不出村就能享受“两病”报销政策。同时加强对医护人员有关“两病”诊疗、健康管理等方面的培训。积极指导医院在就诊流程及服务内涵上进行优化,如在慢病管理中心开设“两病”购药方便门诊、免挂号费以及加强“长处方”运用等。对病情控制不理想的“两病”患者,基层医院依托医联体专家预约会诊或点对点上级转诊,解决“两病”患者基层就医后顾之忧。

三是待遇享受快捷办,药品供应保齐全。参保患者到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购买“两病”药品时,由接诊医师直接认定是否属于“两病”保障范围,符合范围的直接按“两病”待遇给予报销。相对于慢特办理,省去了申请、鉴定等流程。加强“两病”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村卫生室药品采购由所属镇卫生院一体化管理,即统一采购目录、统一采购计划、统一配送、统一结算,克服了由于农村路远地偏原因药品供应难的问题。积极引导定点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优先选用目录内甲类药品、国家基本药物、通过一致性评价及集中采购药品,发挥改革联动效应,切实减轻群众用药负担。

四是日常监管不松懈,基金安全有保障。“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列入日常稽核和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内容,定期分析统计和监测用药情况,密切关注异常数据,加强跟踪检查,严禁重复配药、超量配药等违规行为。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医师管理,定期抽查“两病”门诊日志,随机回访“两病”患者,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医保定点协议及时处理,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