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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中心:组织召开生育保险新政策业务培训会

阅读次数: 来源:芜湖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09-02 16:05

《芜湖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办法》将于2022年9月1日起实施,为确保生育保险新政策顺利实施,业务平稳运行,8月31日上午,市医保中心组织召开新政策业务培训会。各县市区医保分中心生育保险业务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参加培训。

会议传达了《芜湖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办法》,重点讲解了生育保险新政策和原政策的具体区别,通报了在生育保险新的结算模块调整启用后业务经办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并要求各经办机构要严格把握政策要点和办理各项业务的时间节点,加强生育保险新政策宣传,做好应急预案。

与会人员对生育保险新政策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就新政策可能存在的难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同时,各县市区医保分中心纷纷表示,将积极配合,及时协调,共同努力,切实保障生育保险新政策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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