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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医保局:放管结合,开展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模式回归改革

阅读次数: 来源:芜湖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07-05 10:34

2022年1月,芜湖市医保局为着力实现政府职能深刻转变,以刀刃向内的精神,开展全市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模式回归改革,努力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法治保障的机构职能体系。

一是简政“放”权,将药品采购结算权回归公立医院。2008年,芜湖市医改率先探索,创新体制机制,实行“医药分开”,成立芜湖市医疗机构药品管理中心,负责全市药品招标采购管理,切断医和药的利益链条。2011年10月,在全国率先实行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改革,十年来以政府买服务的方式从药品流通环节挤出11.47亿元来弥补公立医院,为全市公立医院稳定发展、降低廉政风险、净化医药市场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我市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管理模式与近年国家药品耗材招采政策调整不相适应,经过多部门多层次会商,芜湖市改革放“权”,将全市公立医院药品采购结算权回归公立医院。

二是激发“活”力,落实各项医药政策推动供给侧改革。近年来医药政策密集调整,深刻地影响到了医药产业链的各个环节。公立医院药品采购配送供应链条由政府主导招标遴选药品配送企业的模式改变为由生产企业自主选择配送企业后去服务医疗机构,这种新的医药产业供应链激发和促进了国家医药产业链源头——生产企业的活力,通过市场规则提升了处于流通环节的医药配送企业的配送服务能力。同时积极贯彻落实各项医药供给侧改革政策,如药品生产环节的一致性评价政策、药品流通环节的“两票制”“一票制”政策以及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等政策,不断优化生产企业竞争环境、政策环境,激发企业“活”力。

三是科学“管”控,动态监测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数据。坚持监管规范和促进发展并重,确保放管有序衔接。在放回药品采购权后,梳理各级药品采购及药物管理政策,结合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安徽)招采子系统药品网上采购模块的设计流程,印发公立医院药品网上采购流程和细则。强调公立医院药品采购和合理使用的主体责任,明确国家基本药物、国家集采药品、国家医保目录药品中需要优先采购、使用的政策要求,以及现行政策中公立医院各属性药品采购管控比例等规则和指标。要求各医疗机构根据自身功能定位、临床用药需求规范配备国家谈判药品,同时利用医保药品监管平台强化采购行为监测,季度提示,半年通报,实施正向激励,提升公立医院国家基本药物使用比例,推进公立医院药品采购规范有序,不断提升全市医疗保障水平。

改变过去的探索模式,不是否定过去,而是在肯定过去的基础上,不断以辩证唯物主义的思维和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来推进我们现在的工作。当弊大于利时,我们必须拿出新时代干部敢于担当敢于斗争的精神,以更大的勇气和决心去深化改革,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按照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要求,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维,为促进全市公立医院药品供应保障更加便捷,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而勇往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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