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24-04-19 17:10
来源:芜湖市医疗保障局
阅读次数:次
信件编号: | 20240418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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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咨询医保报销问题 |
来信时间: | 2024-04-18 13:30 |
来信内容: |
1、去年离职以后,职工医保至今已经断缴了6个月以上,现在公司下个月才重新缴纳职工医保(之前均不欠费),如果现在打算做手术,想问问医保何时可以生效?是次月生效还是要等待6个月以上?2、如果去二院做手术的话,刷医保卡去看病,报销是怎么结算的?是出院会自动扣除一定的报销比例后再结清呢?还是全部自己自费后再凭单据去报销一定比例呢?盼望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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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芜湖市医疗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4-04-19 17:10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您咨询的医保待遇相关问题,芜湖市医保局高度重视,立即转交给市医保中心要求认真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根据《关于基本医保参保转移接续和待遇享受相关事项的通知》(芜医保〔2023〕5号),单位职工首次参保,实际缴费的次月可享受医保待遇。2.进入医保待遇期后,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持卡进行结算。 我们已于4月19日电话与您联系,向您详细说明了职工医保待遇相关政策,您表示已知晓。 联系人:凌磊 联系电话:0553-3991636 芜湖市医保局 2024年4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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