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医保局关于采购第三方服务对2020年度四项民生工程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公示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标的 |
报价不超过人民币9万 |
1 |
付款方式 |
待绩效评价全面完成并按期提交所有绩效评价报告,经芜湖市医保局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 |
2 |
服务地点 |
芜湖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1年5月14日 |
二、项目背景
为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民生工程(以下简称“四项民生工程”)绩效管理,提高项目效益,根据省局、市民生办关于改善民生的决策部署和市民生办《关于开展2020年度民生工程绩效评价的通知》工作具体要求,我局拟按规定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健全并完善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工作,积极发挥第三方力量在绩效评价中的作用。
三、项目目标
积极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工作,聚焦绩效目标,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实施绩效评价,完成省和市确定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提高医保保障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着力提升实施四项民生工程的社会效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医疗保障获得感。
四、范围和方式
(1)通过局网站公示邀标,成立采购小组,根据采购评价标准进行打分评价,选取分高者作为供应商。经市医保局委托,开展2020年度四项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成交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应标文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采购人核实。
(2)成交供应商应组织专业人员组建专门的评价工作小组,人员配备符合采购评价标准。
(3)成交供应商要建立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原则上每完成一项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或一个县市区所有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后,需将绩效评价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及时报市医保局。四项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报告全部完成,应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提交市医保局进行预验收。
(4)市医保局将根据成交供应商完成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报告的结果和完成质量情况,对成交供应商的工作情况进行考评。
五、项目需求
(一)总体要求
本次项目需求以服务形式提供,主要是为芜湖市医疗保障局开展2020年度四项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提供相对固定的人员服务和技术支持。派出专业工作人员完成四项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工作。
(二)工作内容
对无为市、南陵县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健康脱贫综合医保四项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对其它县市区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项民生工程绩效评价。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绩效评价。
1、项目投入情况。从项目立项、资金落实等方面进行评价,全面掌握绩效目标的合理性、绩效目标的明确性,以及个人缴费、财政补助资金到位率、工作经费保障等方面的情况。
2、项目过程情况。具体内容包括管理制度、政策宣传、业务台账、报表报送、数据分析、监督检查、信息系统、档案管理、资料报送情况、财务制度、基金使用、基金管理等情况。
3、项目产出情况。具体内容包括参保率、就医结算、报销比例、救助比例和治理达标率等情况。
4、项目效果情况。具体内容包括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等情况。
(三)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及省、市相关管理办法
3、《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及省、市相关管理办法
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康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
5、《安徽省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实施细则》
6、《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
7、《安徽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0 年全省民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8、《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
9、《芜湖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0 年全市民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10、《2020年芜湖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11、《2020年芜湖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
12、《2020年芜湖市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工程实施办法之城乡医疗救助》
13、《2020年芜湖市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实施办法》
(四)报价要求及采购评价标准
1、 本项目报价不超过人民币9万元。
2、按照①项目报价30分②事务所要求15分③工作业绩30分④工作方案25分。经局评审小组评定,以得分最高者作为项目实施单位。
六、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4月6日至2021年4月7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2: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芜湖市医疗保障局
方式:申请人递交以下报名资料,并领取采购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以上资料均须加盖谈判响应人公章
七、报价及材料。请有合作意愿的供应商,于2021年4月9日中午12:00之前将工作方案、费用报价明细、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密封后寄送至芜湖市医疗保障局。(备注:联系人:邝加伟,联系电话:0553-3889363,地址:芜湖市皖江财富广场C1座9楼。)